中南市政总院通过中央文明委复查,继续保留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
2021-06-01 14:11

       近日,我院顺利通过了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复查,继续保留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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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17年获评“全国文明单位”以来,我院把党的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、企业文化建设与生产经营工作充分融合,不断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求和任务的分析研判、谋划部署和绩效考核,发动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共同参与,开展具有行业特点、企业特色的创建活动,营造了积极健康、昂扬向上良好氛围。

三年来,我院坚实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,高质量完成“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完善和构建了“求实、创新、奉献、和谐、共赢、卓越”的企业文化,积极开展定点扶贫和志愿服务等活动,主动履行社会责任;大力推动从勘察设计企业向工程公司的转型,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,创造性开展专业技术与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的融合发展,持续推动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的管理提升,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,成为湖北省第一家拥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、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和城乡规划编制甲级的勘察设计企业,成为湖北省服务业100强企业、武汉市“双100强”企业和武汉市服务业领军企业,取得了跨越式发展,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贡献了力量。

按照相关管理办法,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查。2020年,总院把高质量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列入年度工作重点,综合办公室成立了工作专班,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,全面回顾、梳理和总结工作,认真做好复查各项准备,确保了复查工作顺利进行。

“全国文明单位”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,是单位文明程度、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的集中体现,此次继续保留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,是全院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。中南市政总院将珍惜荣誉、再接再厉,继续用文明创建成果助推企业风气向好向上发展。